|
|
|
|
|
您当前的位置:本地通首页 > 辖区导航 > 新民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新民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关键词:新民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
  • 相关机构: 新民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 电 话:024-87850033
  • 网 址:
  • 感谢 dydn001 您提交的信息已被本站采纳
  • 点击率:1286

    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

农村经济局概况及主要职责
       新民市农村经济局(简称市农村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种植业科、蔬菜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水产信息科、扶贫和能源办公室。下属基层事业单位有12家,分别为新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新民市农机监理所、新民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新民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技术服务站、新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新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民市分校、新民市农业监察大队、新民市农业示范繁殖场、新民市渔种场、新民市苇塘管理所、新民市种子总公司。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种植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农源开发利用等产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承办市政府涉及“三农”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标准化生产工作。
(四)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
(五)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质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六)拟定全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渔业管理工作。
(八)引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已投入使用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统计及农机驾驶员培训等工作。
(九)研究拟定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非农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承办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系统劳动模范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赞助商提供的广告
纠错信息:( 已有 0 人发表纠错信息 )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地址: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308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