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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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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机构: 新民市气象局
  • 电 话:1388939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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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概况及主要职责
新 民 市 气 象 局 概 况
新民市气象局位于新民市城区南,建于1958年,1987年被确定为国家基准气候站。新民市气象局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防雷减灾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后勤、财务及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综合业务科:主要负责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气象观测发报任务,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大气探测自动化任务,积累新民地区的气候资料及历史演变规律;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发报任务,为新民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优质的农业气象信息服务,研究开发新民的气候资源并承担制作新民地区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工作,负责公益和专业天气预报的服务,不断总结和提高“三性”天气的预报手段和经验。同时开展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电子显示屏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
新民市防雷减灾中心设在气象局,负责全市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物资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计算机设备以及其它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负责雷电的监测和防雷技术的研究及宣传工作;负责开展建筑物防雷环境评价及雷电灾害认证;负责避雷装置的安全检测。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主要负责新民地区人工增雨、人工消雨、人工消雹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近年来,在省、市气象局及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齐心协力在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已有多人次获国家级、省级质量优秀测报员奖,被评为辽宁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沈阳市、新民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沈阳市气象工作优秀单位等。
新民气象人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过硬的专业技能为新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和服务。
新民市气象局 地址:辽宁省新民市辽河南大街66号 邮编:110300
联系电话:024-87857744
新民市防雷减灾中心 地址:辽宁省新民市民族街31号
邮编:110300
联系电话:024-27617070转888

办公室:负责行政后勤、财务及气象行政执法等工作。办公室主任:曹东辉(兼) 联系电话:27617070-805

气象台:负责地面气象观测、生态与农业气象、天气预报等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观测发报任务,积累气候资料及历史演变规律,为新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气象信息服务并提供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等工作。    气象台台长:李强             联系电话:27600121    87857744    27617070-801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新民地区人工增雨、人工消雨、人工消雹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系电话:27617070—805

防雷减灾中心:政府职能部门设在气象局,人员内部调剂.负责全市各种建(构)筑物、物资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计算机设备等避雷装置的安全性能检测工作;负责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负责雷电的监测和防雷技术的研究及宣传工作;负责开展建筑物防雷环境评价及雷电灾害认证等工作。联系电话:276170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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